一、厦门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办理条件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
1、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外省户口人员;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
1、具有广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
2、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注:二代身份证办理仍需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