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第五条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道路运输发展政策和企业资质条件,并符合拟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投资各方应当以自有资产投资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5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
(二)外资股份比例不得多于49%;
(三)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用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四)投放的车辆应当是中级及以上的客车。
二、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B036。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五、办理机构
贵州省道路运输局
六、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