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特殊环节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受理节能评估报告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作为审查的主要依据;受理节能登记表后,予以登记备案。
受理节能评估报告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作为审查的主要依据;受理节能登记表后,予以登记备案。
上报审批。
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论制作决定文件。需办公会审议的重点耗能项目,经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决定文件。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