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只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或已满六十周岁的居民,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并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