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复查
符合报批要求、不符合报批要求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复查最后把关
准予行政许可、不准予行政许可
准予停(歇)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