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行驶证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单位车辆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
2、《机动车登记表(副表)》;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主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和复印件;
5、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6、一张符合制证要求的车辆照片。车辆照片要求:为左前方45度角(挂车和摩托车为左后方45度角)的带牌号照片,照片中车辆尺寸占行驶证的三分之二大小,照片反面是黑色底版的不得使用;
7、《机动车登记证书》;
8、变更地址时车辆需异地管辖的,由接收管辖的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同意并盖监理章。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见附件第二条)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