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
2、摇号操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将登记数据现场导入摇号计算机。
3、计算机打乱登记顺序号分项目、分户型随机摇出中号人名单及备选顺序号。
4、项目分户型按可供房源数量一定比例针对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第一次摇号,确定购买人。
5、项目分户型按剩余可供房源数量针对第一次摇号未中号登记人及其他登记家庭进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人。
6、对未摇中号的登记人,计算机重新打乱登记顺序号随机摇出备选顺序号,按顺序排队轮候。
7、摇号结果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当场刻录光盘交公证部门留存,同时将摇号结果复印三份,一份交区房管部门,一份交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一份交开发建设单位,原件公证处留存。
8、摇号确定的中号人及备选顺序人名单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和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
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中号顺序人或备选顺序人按顺序选房并签订合同。
1、身份证
要求: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婚姻证明
要求: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协议书,买房时要核实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征信报告
要求: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网络打印版不作为核验材料,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柜台办理,打印期三个月内有效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大厅2楼打印
5、银行存单
要求:对应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银行存单以核验之日前一个月内的购房者本人银行存单的最终余额为准
6、银行流水
要求:根据负债及贷款额度及银行要求确定流水,银行柜台开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购买人本人/配偶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打印近半年流水并盖鲜章,购房前一个月内有效,流水要求为贷款额月供的2.2倍
7、收入证明
要求:大于所有应还款额的2.2倍,收入证明应遵照申请银行的格式要求
A、收入金额需大写,圆珠笔填写无效,笔墨颜色一致,不得涂改
B、征信中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收入证明盖章单位一致,如为关联公司需单位提供书面详细说明
C、收入证明的有效章为: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门章、劳资章、须留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以便电话核实
8、稳定就业证明
要求:根据房管局指定模板打印并盖章,原件且需要加盖所在公司公章(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