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的,应当妥善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并自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提交解聘证明等,进行执业备案变更。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专利代理师从专利代理机构离职的,应当妥善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并自离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交解聘证明等,进行执业备案变更。
专利代理师转换执业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自转换执业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执业备案变更,上传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担任股东、合伙人的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执业备案的,视为逾期未主动履行备案变更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予以变更。
不能授予专利的主体是单位,只有个人才能够申请专利。因为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人,才拥有专利权。
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人与非职务发明人的身份决定了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单位,单位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处分其专利,而发明人(或设计人)不具备这些权利。
非职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都属于本人,只有本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该专利的权利,也可以出售专利又可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或字节实施专利获得经济利益。也许有人会问到,若专利发明人离开公司,那他能带走专利吗?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呢?
专利法明确:发明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必要报酬的权利,但无权占有,使用和处分专利,不能擅自转让专利获取利益。因此,发明人有权利获得奖金等物质鼓励,而不得带走专利,否则属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