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罗定市万汇广场E栋(广东省罗定市S352线原粤西农产品交易市场)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暂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因私出国护照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
罗定市公安局
六、办理材料
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
交验原件。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2、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需交验原件,16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及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