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未成年人犯罪,犯事时年纪小,对犯罪事实认识不深,所以法律上为保护其利益,明确规定了不适用死刑,甚至有许多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因此,有些人便以为判刑后刑满释放,对其犯罪记录也可以消除,不给未成年人造成任何困扰。
实际中,一个人的犯罪记录是不可以被消除的,即使是未成年人。
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会按以下处理: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会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但是,为方便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不过,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所以,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其实是有条件的使用,封存后不会当然消除。其实,只要不向社会和个人公开,基本上都没有影响,可以接受正常的教育,去社会参加合法的劳动,不受他人歧视。
并且,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受损失,特别是有犯罪记录这一隐私不被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检察院、法院设专门的未检科、少审庭,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且规定不得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