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顺德区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1份);
2、《房地产权证;
3、纳税证明:房地产所在镇(街)财税分局开具销售建筑物、构筑物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征收契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4、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附图必须是已通过数字化测量的图件,每一新产权人1份,大小规格:A5)
5、身份证明文件:
6、有关房地产转移的证明文件:
7、自然人购买住房过户时需提交《购买住房资格申请办事指南的相关资料。
8、其它资料:
1、过户同时补办土地使权出让的加收:(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1份,(2)《房地产权证附图复印件1式3份,(3)《房地产买卖合同1份,(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5)《房地产交易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1份,(6)《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一式3份。(7)纳税申报表(1份)
2、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加收:(1)《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申请表1份,(2)《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一式4份,(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房屋所在村委会、股份社确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书面证明1份。(4)房屋所在地村委会(股份社)2/3以上村(股)民代表表决通过及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农办同意流转的意见。
3、过户同时补办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加收:(1)《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申请表1份。
4、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加收:(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中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交抵押物清单)1份(2)主债权合同1份(3)抵押双方及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4)《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5、过户同时改变房屋座落地址的加收:公安局出具的地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