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办结、送达申请人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1、具有本省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省内的现役军人;
2、持有有效陕西省境内各地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3、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现暂住在本省内的中国公民(即华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