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二、办理地点
季华一路28号三座1幢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三、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附计划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
材料清晰
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材料清晰,只从事经营的不需提供生产用地相关材料。若使用农田作苗圃生产用地的,该用途证明材料需注明可以用于种植林木种苗。
材料清晰,只从事籽粒经营的不需要提供生产类的设施、设备材料和照片,只从事苗木生产经营的不需要提供加工、储藏相关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林木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技术水平说明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交用人证明。
材料清晰,需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或提供合法的林木良种来源证明材料(林木良种证的适宜推广区域必须是广东范围或具有广东省林木品种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申请的良种适宜我省地区推广的证明)
如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需要提供。
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申请人签名。
如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