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医疗患者的家庭负担。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前,惠州就早一步出台了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吧!据悉,最新《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于2010年9月28日十届132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惠州居民医保分为不同档次,支付标准也不一样。
A档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3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每次支付限额为30元以下;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30%,每次支付限额为20元以下。
B档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每人每年的累计支付限额为600元;单次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60%,每次支付限额为60元以下;经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含急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40%,每次支付限额为4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