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文广新局窗口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文广新局窗口
四、办理材料
无。
无。
一、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或专用报审章,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包括对文物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本体安全影响,必要时提供报建工程效果图、视线分析图及施工图等。若新建工程对古建筑产生振动影响,如道路、桥梁、地铁、铁路等,需提供工业振动对古建筑影响的评估内容);2.1:500或1:10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3.报建工程平、立剖面图;4.土地使用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5.若是修改后的方案,应提供修改内容列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及编制单位公章;6.若该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并公布了相关规划,应附上规划文件;二、电子版为PDF格式及光盘(一式两份)
应当由申请单位的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或申请人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