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行驶证换证需要的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4、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二、行驶证办理地点
1、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2、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三、行驶证换证所需手续
1、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2、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四、拓展知识
1、受理时限
补领、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补领、补换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2、收费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