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玉泉路西大街207号
电话:029-33556068
2、淳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南新街中段附近
电话:029-32772243
3、永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西兰大街南段
电话:029-37663301
4、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南环东路与312国道交汇处
电话:029-38427212
5、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西大街附近
电话:029-34922877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