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保险能否报销乙肝治疗费用
从2018年开始,慢性乙肝肝炎病毒感染(即乙肝)、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这两类病种都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特病报销范围。
二、报销条件
1.参加医保的职工;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人员;
3.参加市居民医保的人员。
三、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四、报销比例
1.限额标准:慢性乙肝限额标准为6000元/年,对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新增特病实际月数计算。
2.报销比例:参保人员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分担:
3.职工乙肝医保报销比例:
4.居民乙肝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治疗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五、怎么报销
1.乙肝患者参保人员必须前往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
2.产生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都纳入报销范围;
3.门诊特病医疗费年度累计计算。
六、注意事项
商业医疗保险只对承保对象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而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费用报销型险种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但报销范围不同产品有不同规定。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进口药、特效药、特护病房等),此类商业医疗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对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进行赔偿。而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则规定,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都可按比例或在一定免赔额后,得到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