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明年考试时间待省下发文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a.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b.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明年考试时间待省下发文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现场确认。申请人向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终止认定。测试合格的,提交评审会审批。
5.认定公示。对评审会议审批通过的认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6.领取认定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