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管理部
电话:024-22713659
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电话:024-23936201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电话:024-25891893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电话:024-23495673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电话:024-24357993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区管理部
电话:024-23751057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电话:024-23341206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电话:024-89601612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电话:024-89138568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电话:024-27627763
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电话:024-87828903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电话:024-87115883
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电话:024-87338256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电话:024-62036688
地址: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异地接续管理。职工在外市重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申请,本地中心负责为职工办理账户转出及异地接续手续。
2、本地接续管理。职工在本市重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职工或单位向本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本地转移接续手续。
3、本地集中封存待接续管理。职工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手续,待满足接续条件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