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0号1幢
二、办理材料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6“承诺书”。“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无需加盖公司公章。“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有关内容及附表6“承诺书”;“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且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还需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在公司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5.公司增设.注销分公司或分公司名称变更,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以及相关附表。申请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4“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7.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填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8.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10.设立登记后,“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
无。
1.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3.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多个商事主体共用同一地址以及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4.变更经营范围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5.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