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入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但是此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各地区略有差异。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