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税大厅提交申请资料。
2、综合科后台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一个工作日),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如申请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文书流转至管理科、分管局领导审核(八个工作日)。
4、文书终审后,由综合科制作通知书,电话通知申请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结果(一个工作日)。申请人通过电话查询审批进度及审批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1.申请。申请人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税务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通过,出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通过,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