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部门制定。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地点
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主要内容包括: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设备表;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获证特有工种人员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目录;种畜禽场平面布局图;企业工作总结和规划、饲养管理、免疫规程、场的环保、排污处理情况、引种书面凭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质量保证制度和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