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样办理成都户口

一、如何办理成都户口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二、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婚前购买的财产可能不属于婚前财产

一、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婚前财产第一种情况是婚后将配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 找办公室: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注册公司对地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应该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的步骤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步骤是什么商品房买卖的程序如下:1、签署认购书买房人待选中一处房产后就要先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售房代理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主要列明房屋所在位置、面积、房号、价款、定金或预付款及正式签署购房买卖合同的时间。2、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一般情况签署正式的

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出现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情形。那么,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不仅仅看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有买卖事实的存在,诸如交付货款、支付货物等行为的发生,也可以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一、延迟交付房屋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

买房违约法律怎么规定

买房违约法律怎么规定买房违约怎么处理:你和房主之间是否已经签订了具体的买卖合同或者是关于买卖房屋的协议,如有这些协议的话,而房主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既不履行也不承担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法》第一百零七

房屋买卖免责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免责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的免责事由,是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免除违反合同义务的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主要包括法定的免责事由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具体内容如下:  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商品房买卖
6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