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提取窗口;
2、等待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提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资料;
3、取款:审批通过后,到账户银行各网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金额(含共同借款人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且不超过住房贷款应还贷款余额。
3、重大疾病:提取金额为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含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4、租住廉租房:首次提取额度为月租额的12倍,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付房租金额。
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