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取费用。
郑州市郑东新区区(县)祭城路街道16号1楼1-5号室(窗口) 民生路郑光路交叉口向南20米路西 郑州法院执行查控中心1到5号窗口。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