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湖南省实施办法 》(2001年1月8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当地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老年人优待证》。持《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七十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在全省范围内享受规定的优惠待遇。
湘潭县牡丹路7号湘潭县民政局, 湘潭县易俗河镇牡丹路9号湘潭县卫生健康局4楼流管站 湘潭县各乡镇卫生健康办公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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