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在哪里可以补缴社保
在之前办理社保的社保局进行补缴。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第一种;一直有正常单位缴纳,因为中间离职当月或第二个月未及时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通过当前单位正常补缴前一个月社保,并且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失业,均可正常使用
第二种;以单位名义在成都社保局开户缴纳后,转为个人缴纳社保未成功扣款的情况下,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农业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储蓄卡到所参保社保局办理补缴,补缴险种为3险,养老,医疗,大病。
第三种;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职工有权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并通过证实用工劳动关系,社保局给予补缴。
二、成都社保单位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区间:16179--2697元。
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区间:16179--3236元。
成都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不包含个体工商)
2、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6%
失业保险:0.6%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
生育保险:0.8%
医疗保险: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