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职工医保、大病医保长住异地就医门诊病种认定及结算。
受理条件
已办理了长驻异地申请的参保人。
办理部门
本人到本市指定的门诊病种申报机构办理病种认定;
病种认定通过后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社保中心金湾办事处报销费用。
2、病种认定通过的参保人持所需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1、不需函调或前往当地核实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病种审核,短信通知其审核结果。
2、费用报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划款,短信通知其报销结果。
咨询电话:
相关文件
1、《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政策的通知(珠劳社函〔2009〕149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退出标准的通知(珠人社〔2010〕234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恶性肿瘤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82号)
4、《关于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恶性肿瘤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129号)
5、《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退出标准(2012年12月修订)的通知(珠人社[2012]332号)
相关表格
《门诊特定病种审核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