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丰顺县汤坑镇庄园路2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丰顺分厅(网址:http://fswsbs.meizhou.gov.cn/portal/index.action?areacode=441423)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丰顺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勘查的,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证件批文,并在许可决定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制作,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培训教育就业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勘查的,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证件批文,并在许可决定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制作,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