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济分局,地址:郑州市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2.管城分局,地址:管城区航海东路246号 航海路城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3.中原分局,地址:郑州市中原路华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和昌大厦2楼
4.金水分局,地址:花园路与农业路东南角,中国银行二楼
5.二七分局,地址:行云路赣江路二七行政审批中心
6.郑东新区分局,地址:郑州市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7.经开区分局,地址:郑州市第四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东市场
8.高新区分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9.航空港区分局,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金陵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台湾科技园北广场A2-2
11.上街区分局:上街区新建街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12.新郑分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3.登封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14.荥阳分局:荥阳市飞龙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荥阳市政务大厅二楼东
15.新密分局:新密市行政路1号
16.中牟分局:中牟县新县城清阳街231号 行政办事大厅1楼
1、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2、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满二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3、在郑州上学的农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