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依据《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2)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3)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办理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首次申请(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无线路工程项目。
首次申请(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首次申请(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首次申请(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申请控制点成果需提供。(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
首次申请(申请资料、表格由申请人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