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管所武昌总所、汉口分所、沌口分所、江岸分所(竹叶山市场)、硚口分所(爱之家市场)、洪山分所、经济开发区分所(一号车市)、黄陂分所(汉口北市场)、蔡甸分所(人民国际市场)、江夏分所、黄浦市场、绅宝市场、汉之泰市场。注:补领行驶证时,如相片库无相片的,请携车辆一同办理。其中,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办理地点:初次注册登记(上牌)地。
2、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车辆所有人为个人),通过线上办理。
3、注册“12123”互联网交通综合应用平台用户,通过线上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2、属于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还需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属于换领号牌、行驶证或者检验合格标志的,还需提交损坏的号牌、行驶证或者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