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的告知内容上由本人当场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只可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的只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3、身份证明是指: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
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4、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18-70周岁;
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18-60周岁;
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21-50周岁。
5、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境外人员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1、到驾驶证业务大厅登记岗位登记(61、62、63号)。
2、凭所需提交的资料及登记窗口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到办证岗位办理(50、51、57、58、59号)。
3、到收费窗口缴费(65、66号)。
4、到培训学校报到(到长盛驾校培训的还应先到原办证窗口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