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3、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4、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5、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6、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7、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
8、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9、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