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计划生育新政策
1、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家庭
在一部分的夫妻家庭中,很可能因为个人的体质原因,导致无法生育,这个时候很多家庭都会选择合法收养孩子,但是也有可能在以后的夫妻生活中有生育的可能,这个时候国家是可以允许这样的家庭生育两个具有亲缘关系的子女,不会因为收养了子女而不再具有生育权。
2、再婚前已经育有子女的重组家庭
现在国家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很多人思想都比较开放,觉得两个人生活不能继续过下去,一般都会选择离婚,在这个时候,如果已经育有子女,在之后进行再婚的时候,国家是可以允许夫妻双方在,重组家庭中拥有两个属于夫妻的共同子女,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允许再生第三胎的。
3、夫妻双方均是少数民族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口
因为我们国家少数民族众多,而且这些少数民族相对来说人口较少,国家为了保护少数民族的多样性,对于农村的少数民族户口具有一定的优待,如果夫妻双方结婚时,两个人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口,那么他们是可以合法生育第三胎的。
二、计划生育是什么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