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提供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4、妊娠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5、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⑴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⑵已生育过子女但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原件、复印件(原件退回);第二步:当场填写《天津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承诺书原件》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管理信息卡》(不退回)第三步:上网填写并打印生育服务证
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四、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五、办理材料
六、法律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的通知》(津卫指导〔2015〕546号)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