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1.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2.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必须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收入要求:三人或以上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2口之家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身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4.财产要求:四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三口之家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2人或以下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5.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高于60平米。
二、政策规定
1、严厉购买资历:不再核发本来的购买资历证明,一致调整为《天津市限价产品住所购买条件审阅状况奉告单》。处理部分对请求者从头进行体系筛查复核,对新增住所、瞒报婚姻状况和请求资历等不契合条件的,刊出购买资历;
2、清晰选房次序:依照无房(包含私产住所、公产住所、乡村宅基地等)家庭、3人(含)及以上家庭、其他家庭的次序进行摇号;
3、对售卖户型进一步细分:开发商对一居、二居、三居别离注册,单人户家庭只能请求买一居并参与摇号,两人及以上家庭能够请求购买恣意户型;
4、约束转让时限及价格:往后限价房转让将采纳“关闭运作”方法,凡购买新建限价产品房的,交纳契税满5年后方可转让(承继在外),房本上会被标示;并且,5年后上市转让时,应当转让给契合限价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原购房款与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最高不得超越回购前3个月内同区域一般产品房项目均匀价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