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探亲假报销规定
规定表明,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详细内容
1、享受探亲假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注意: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亲假期天数: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注意: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探亲假期期间的工资发放: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4、其他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