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
2. 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3. 拟定居地户主同意接纳入户的书面报告
4. 拟定居地户主居民户口薄
5. 本人有效护照
6. 原住在国长期居留证件
7. 住在国中国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华侨在国外居留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8. 房屋产权证(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一)已在国内连续居住一定时间;
(二)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4、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