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罗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审核。业务部门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实地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实地核查,5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发决定。城市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城市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