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元件及复印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3、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2寸)建议直接在办证部门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4、请至少在办证大厅工作下班前1个小时办理,以免流程太长不能完成办理。
5、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
办证地点:重庆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办事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23-6396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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