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1)需买半年(六个月)的养老保险,有社保的缴费单(到社保局办理缴费证明)。
(2)要有暂住证(带一张一寸的半身照片到派出所办理)。
(3)与老板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要到你所在住地街道办事处买一张正式劳动合同与老板签定一份合同。
(4)租房协议:租房子住的要有和房东签定的一份租房合同或协议,还要有房东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5)家长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种证件齐全了就可以到办事处去办居住证了。有了居住证,每年六月初就是孩子上小学报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