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须是国家批准开展的健身气功项目;2、有与开展活动相适应、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并经所在地管理者同意使用;3、活动时间相对固定;4、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5、辅导人员经考核合格;6、活动内容健康、科学,符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7、审批权限:经当地街道办、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批注册。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浈江分厅在线申请-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区体育局--体育局经办人员对照申报材料进行材料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证明材料等。体育局经办人员对照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承办人将该事项呈报分管领导审核。承办人将拟办意见呈报局领导审定。局领导审定同意后,由区体育局经办人员根据局领导审批意见印制批复文件。——现场领取或收取审批机关寄送的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浈江区体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经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浈江区体育局办公室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韶关市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一期商铺1栋韶关市浈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浈江区体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0年)
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