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而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或者审核意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复。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