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2.在线申报申请材料。
3.补交相关材料
4.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回执。
二、受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合并、调整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相关文件及资料上报厅领导。
2.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批结果
向省政府提交请示后,由省教育厅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办理结果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由省教育厅转发文件邮寄申请人。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