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分子处拘役的,而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必须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即具有事故重大性,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果条件。所谓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发生撞车、翻车、翻船、船只碰撞等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重大事故必须发生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以外,发生了与交通工具有关的重大事故,或者发生的重大事故与交通没有直接关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行为的违规性与事故的重大性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这一原因直接引起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两者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使发生了重大事故,也不能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引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结果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还要探究违规行为与重大危害结果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具体情况。只有因果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负刑事责任,否则,便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