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国家重点国有企业,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或特大型、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
携带材料:
1、《申请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四份。
2、申报企业上报的附件材料包括:
(1)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2)技术水准质量控制证明材料;
(3)该企业市场及经济效益情况;
(4)该企业技术中心情况介绍;
(5)该企业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6)该企业技术研究项目、经济发展规划等材料。
办理地点: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1号楼406)
联系电话:0512-6524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