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许可事项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3)施工设计方案已通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审查,且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4)已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和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5)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许可机关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已经组织了听证。6)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办理机构
紫金县交通运输局
三、办理地点
紫金县沿江路62号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设计单位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设计图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如实填写申请表内的所有信息。
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①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④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